《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老师是孩子的密切接触者,更需要熟知和掌握该法,3月22日下午,二连浩特市第三幼儿园邀请内蒙古口岸线律师事务所王向兵律师入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教职工30余人参加活动。 讲座中,王向兵律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五大亮点解读,重点内容解析,指导案例解剖三个方面,运用案例深入浅出的为教职工细致讲解。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解读了法律条文,围绕“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后,谁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检举、控告”“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实施哪些行为”等问题进行重点解析。最后,王律师以案说法,结合适用法条讲解“未成年人在校(园)受伤”等情况下,教育机构需承担的责任等。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通过专题讲座学习,老师们意识到,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不仅需要育好人,更要身体力行,为人师表,在工作中加倍关心爱护、尊重理解幼儿、保护幼儿,为孩子们保驾护航。 |